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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的要求和部署,团省委、教育厅、省高校工委联合发文,部署从全省137所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选派156名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
通知指出,从高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加强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帮助高校团干部在深入基层、面向青年的工作实践中了解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情、增进与基层和群众的感情。
通知强调,选派团干部要认真了解挂职所在县级团委及其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情况;要结合全团已有的典型经验以及本校的有关经验,向基层团组织进行介绍;要指导、协调所在县级团委积极推进两新组织、民办院校建立团组织,加强与所在县级团委的沟通,并注重利用本校的人才、资源等优势,切实推动当地团的工作全面开展;要积极配合所在县级团委,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动员机制;要深入基层、深入青年,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锤炼做法、经受磨练、增长才干。
通知要求,各市团委、教育局和各高校要充分认识领会此次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选派干部开展工作,抓好选派工作的宣传动员、选拔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选派干部的质量;要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教育引导,对选派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使其强化服务意识,摆正位置,不给基层添麻烦;要积极统筹各类资源,为选派工作提供保障支持,将对选派干部的关心落到实处,要落实好选派干部特别是援青干部的各项待遇,解决挂职干部的后顾之忧;要充分运用所属各类媒体和其他宣传渠道,加大对选派工作的宣传。要注重发现、总结优秀选派干部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宣传报道,上报先进典型。
按照团中央、教育部要求,此次我省将选拔156名高校团干部(以科级干部为主)分别到我省的140个县区和青海省的16个县区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挂职岗位为团县(市、区)委副书记,挂职时间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选派人选推荐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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